王安石《答司马谏议书》讲解

王安石《答司马谏议书》讲解

◇王泗原

现在讲王安石《答司马谏议书》。在讲本文之前,介绍一下司马光给王安石的原信的内容。

司马光给王安石的原信是在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二月二十七日写的,这时候王安石任参知政事(宰相的副职)刚一年,司马光任右谏议大夫。这封信收在《温国文正公文集》卷六十,加的题目是《与王介甫书》。信很长,有三千四百零三个字。

信的开头引孔子“益者三友”的话,自比于直谅之友。再引孔子“君子和而不同”的话,说明自己和王安石政见不合的性质。实际上他们政见的不合,是由于司马光代表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,而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整理国家财政经济,减轻百姓负担,触动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。司马光接着说:

今介甫从政始期(jī)年(周年),而士大夫在朝廷及自四方来者莫不非议介甫,如出一口;下至闾阎细民小吏走卒亦窃窃怨叹,人人归咎于介甫。

于是他不得不向王安石提意见。

意见分三层:

第一层,他指摘王安石的错处在于用心太过,自信太厚。下面举一些前言往行,分别论证这两点。

在第一点的论证里,说王安石“财利不以委三司(三司是盐铁、度支、户部)而自治之,更立制置三司条例司,聚文章之士及晓财利之人使之讲利”。这里可以注意的是,司马光也承认跟王安石“讲利”的人是文章之士而不是无知无识的人,是晓财利的人而不是不晓财利的人。他又说“言利之人皆攘臂圜视,衒鬻争进,各斗智巧,以变更祖宗旧法”,可见他反对的是“变更祖宗旧法”。他又说派出去办事的人“虽皆选择才俊,然其中亦有轻佻狂躁之人,陵轹州县,骚扰百姓者”,他也承认皆选择才俊。他既然反对“变更祖宗旧法”,照他的看法就是:

夫侵官,乱政也,介甫更以为治术而先施之;贷息钱,鄙事也,介甫更以为王政而力行之;繇(徭)役自古皆从民出,介甫更欲敛民钱雇市佣而使之。

司马光认为这是“欲求非常之功而忽常人之所知”。——这就是用心太过。

在第二点的论证里,说王安石“人之议论与我合则善之,与我不合则恶之”。这正道出了王安石的坚持原则:赞成新法,当然要认为对;反对新法,就当然不能不“恶之”了。他又说王安石在皇帝面前议事,“如与朋友争辨于私室,不少降辞气,视斧钺鼎镬无如也”;到了同宾客僚属见面论事,“则唯希意迎合曲从如流者亲而礼之,或所见小异,微言新令之不便者,介甫辄艴然加怒,或诟骂以辱之,或言于上而逐之,不待其辞之毕也”。司马光认为王安石在皇帝面前那样说话,皇帝“宽容如此”;宾客僚属在王安石面前这样说话,而王安石“拒谏乃尔”(“乃尔”是“竟如此”),这是“不足于恕”。——这就是自信太厚。

司马光这两个论点并没接触到事情的本质。他所谓用心太过的,实际上是王安石要为天下理财,为百姓减轻痛苦。他所谓自信太厚的,实际上是坚持变法而不是拒谏纳谏或说话态度的问题。

司马光在论证了这两个主要论点之后,又举出王安石平日所特别爱好的书,据以攻击新法,这是意见的第二层。他说王安石特别爱好孟子和老子的学说,他拿孟子的主张仁义反对利,来攻击王安石的大讲财利,拿老子的主张无为、好静、无事、无欲,来攻击王安石的“尽变更祖宗旧法”,说王安石“使上自朝廷,下及田野,内起京师,外周四海,士吏兵农工商僧道无一人得袭故而守常者”。这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,好像很利害,实际上也是无力的。王安石正要大讲财利,正要反对袭故守常,而且他讲的也并不是孟子所反对的那种“上下交征利”。司马光这样摭拾片言只句作根据的做法不能不是无力的。况且王安石即使特别爱好《孟子》《老子》,也总不能说不容选择吧。司马光所指的从朝廷到田野,从京师到地方,土吏兵农工商僧道无一人得袭故而守常者,倒恰好表明这次变革的广泛深刻。

最后,第三层,提出希望。他希望王安石“改过”,罢除新法,使“国家太平之业皆复其旧”。

袭故守常——这就是司马光的根本主张。

司马光是很有修养的儒者,但是他写这封信不免动火气。他在提出了希望之后说:“介甫其受而听之与罪而绝之,或诟詈而辱之与言于上而逐之,无不可者,光俟命而已。”——我等着你,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。这就不是作为诤友的口吻了。

司马光给王安石的原信的内容介绍完了。接着讲王安石的《答司马谏议书》。

王安石的《答司马谏议书》是他给司马光的第二封回信。王安石接到司马光的信,旋即写了一封简略的回信,那就是《答司马谏议书》开头提到的“略上报,不复一一自辨”。写过那封回信之后,再想到同司马光的交谊,“于反复不宜卤莽”,所以又写这第二封信。司马光先后接到这两封信,都有回信,那就是《文集》里同《与王介甫书》编在一起的《第二书》《第三书》。

《答司马谏议书》可以分为五段。第一段和第五段,就是开头的“某启”和末了的“无由会晤,不任区区向往之至”,属于信的格式。第二段,“昨日蒙教”到“冀君实或见恕也”,说写这封信的缘由。第三段,“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”到“是而不见可悔故也”,是对司马光来书的反驳。第四段,“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”到“则非某之所敢知”,表示变法的坚决态度。

格式部分,这里还不完全。原信应当有收信人的称呼。当时写信的习惯,称呼写在开头还是写在末了,并不一律。例如:司马光的《与王介甫书》里收信人的称呼写在开头,《第二书》里收信人的称呼写在末了,自己的称呼则两封信开头和末了都写了。

某启。

某,原来是写信的人的名,这里是“安石”两个字。某是草稿上写的,犹如现在草稿上写到名字用△或○。某并不是写信的人的自称,这是要注意的。当时称呼习惯,同辈而有交谊的,像王安石同司马光的关系那样的,自称称名,称人称字。王安石自称“安石”,称司马光“君实”。启,是啟的简体字。啟本义是教,转为告,所以写信在开头用啟。简体的启,古代本有那个字,作开讲,后来也用啟代替了。有的人写信封在收信人姓名的下面写个啟字,那就是作开讲的。

昨日蒙教。

蒙是承,受。教是教诲。蒙教是客气的说法,就是接到你的信。

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,而议事每不合,所操之术多异故也,虽欲强聒,终必不蒙见察,故略上报,不复一一自辨;重念蒙君实视遇厚,于反复不宜卤莽,故今具道所以,冀君实或见恕也。

这句话的结构是:窃以为……,故略△上报,……;重念……,故今具△道……。私自以为什么什么,所以简略地答复……;又想什么什么,所以现在详备地说什么什么。以为的宾语是“与君实……不蒙见察”,念的宾语是“蒙君实……不宜卤莽”。窃是私自,是客气的说法。游处是同游相处,表示有交谊。相好表示有感情。日是日子,时间。王安石同司马光有十多年交谊,几度同事。而是连词,表示转折关系。每相当于往往,比常的程度小些。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记秦将樊於(wū)期的话:“於期每念之,常痛于骨髓。”每每想到它,还不是常常想到它,就用每;一想到就痛于骨髓,就用常。“所操之术多异”是说明“游处相好之日久,而议事每不合”的原因的,所以下面用“故也”。“……故也”是“是……的缘故”。操是持,就是我们现在说的“坚持原则”的持。术是什么呢?可以看看王安石在别处谈政事说到的术。《宋史·王安石传》记载,宋神宗问为治所先,王安石答:“择术为先。”另一次对宋神宗说:“常患无人可以助治者,以陛下择术未明……”可见他说的术,是政治主张。他说的择术,是抉择政治主张,决定大政方针。这里的“所操之术多异”是所持的政治主张多不同。虽相当于即使。古文里“虽”的用法,或相当于即使,或相当于我们现在说的虽然。《国语·楚语》:“楚虽蛮夷,不能宝也。”那个虽就是相当于虽然。这不是古文里的虽然。古文里的“虽然”相当于现在说的“虽(虽然)是这样,然而(但是)……”。欲是要。强读上声,是勉强。聒读ɡuā,是聒噪,多言。强聒是勉强地啰嗦。虚词的见有两个用法,都是用在动词上。主语如果是这个动作的施动者,这见字就是说话的人表示客气。主语如果是这个动作的受动者,这见字就是表示动词的被动式。例如韩愈《进学解》里的“宰臣不见斥”,宰臣是斥的施动者,这句话就是国子先生表示客气的说法。又“公不见信于人,私不见助于友”,是说先生不见信不见助,先生是信和助的受动者,这两个见字就是表示动词信和助的被动式。这里的“见察”和下文的“见恕”、“见教”,君实是施动者(“蒙见察”是“蒙君实见察”,句法和“冀君实见恕”一样),所以都是写信的人表示客气的说法,而不是被动式。略是简略。上报犹如说奉答,就是回信。复是我们现在说的再。“辨”是辨解。重是又。视遇是看待。于,是在……之间,在……上。“于反复”是在往返之间,在往来的关系上。卤莽是草率,马虎。这里附带说明一下像卤莽这样的词的构成方法。盐卤的卤和草莽的莽意义不相干,为什么可以连在一起表示一个意思?又为什么表示的意思和原来的两个字都不相干?道理是这样的:有一种完全由音韵关系构成的复音词,这种词的意思就由那复音产生,和原字的意义往往不相干。这种词,有由发声相同(同声母)的字构成的,叫双声字(词);有由收声相同(同韵母)的字构成的,叫叠韵字(词);有由一个字重叠而成的,叫叠字。

[双声字]萧瑟    坎坷    参差    秋千(鞦韆)

[叠韵字]龙锤    零丁    徘徊    钴

[叠字]萧萧    漫漫    依依    区区

莽古音读如母(mǔ),卤莽是叠韵字。这种词,不可分开讲它的词素的字义,分开了意思就不相干(如萧,瑟,龙,锤),或者没有意思(如坷,)。这是一。有的意思不固定,如参差,形容不齐的样子,又是洞箫;零丁,形容孤单的样子,又是招贴;萧萧,表风声,又表马鸣声,又表叶落声;区区,形容小,也形容爱。这是二。有的写法不固定,如零丁(形容孤单的),也写作伶仃;卤莽,也写作鲁莽;徘徊,也写作裴回。这是三。明了这些情形,理解古语文里的这种词会方便些。下面再接讲文章。具是详备,对上文的“略”说的。具道就是具言,备述。所以,是为什么,指下面所要写的为什么行新法,为什么还要行下去。冀是希望。或是或许。恕是谅解。

这句话是说明已经写过回信还要再写这第二封回信的缘由。王安石是知道这个朋友是不会考虑他的意见的,他估计“终必不蒙见察”;只因交谊匪浅,仍然再写这封信,“冀君实或见恕”。一则用必,一则用或,表达得十分清楚。

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。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

这两句话提出了凡儒者都要信守的一个重要原则,就是明名实。司马光也是儒者。反驳司马光的论点,拿司马光也不能不承认的这个重要原则做尺度,论证那些论点的不能成立,这就有力量。所以话不用多,而对方的论点一驳就倒。盖是发语词,或者说句首助词。这样用的盖不表示什么意思。盖字还有两种用法:一种是表原因,用在表示前一分句的原因的后一分句上,例如:“不赂者以赂者丧,盖失强援不能独完。”(苏洵《六国论》)一种是表判断,相当于“乃”而语气较轻,例如:“江南道,盖古扬州南境。”(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)儒者是信奉孔子孟子学说的人。所争是所要争执、所要辨明的,不容放弃、不容含糊的。尤是特别。实相当于我们现在说的实际。名是表示和体现这个实际的名称。名实指名和实的关系,就是名副其实。已就是既。而是连词,表因果关系。前一分句说了一种情况,后一分句说由此得出来的另一种情况,这后一分句上面用而。理指事物的道理。得是得到,掌握。这两句话是说,儒者所争执的特别在于名和实的关系。名和实的关系明确了,天下一切事物的道理也就掌握了。

今君实所以见教者,以为侵官,生事,征利,拒谏,以致天下怨谤也。

提出那个原则之后,就根据它来反驳。司马光的信,话说了很多。如果一点一点逐一驳下来,势必用比来信更多的文字。王安石并不就司马光所明白提出的论点如“用心太过,自信太厚”来反驳,而分析全篇来信,概括出几个根本的东西,拿上面提出的那个原则来衡量,一下就把它驳倒,这是非常高明的方法。司马光所明白提出的论点都比较空。他说用心太过,自信太厚,你就跟他辩怎样不是用心太过,自信太厚;他说违反了孟子、老子的意思,你就跟他辩怎样不是违反孟子、老子的意思,或者跟他辩为政的原则和办法不可囿于孟子、老子;这样,必然会连篇累牍,而软弱无力。王安石经过分析而概括出来的是对方认为侵官,生事,征利,拒谏,以致天下怨谤。这是根本的东西,提得具体明确。驳倒了这几个根本的东西,那所谓“用心太过,自信太厚”等论点就不驳自倒。这句话用“……者,……也”,就是“……是……”的格式。“所以见教者”是所拿来指教我的。这是客气的说法,实际上是所指摘我的。以是拿,用。所以,不是我们现在说的因为所以的所以。以为是认为。侵官是侵害官司的职权,指的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。生事指的是行新法,就是司马光所谓“欲求非常之功”,不“袭故守常”。征利指的是新法中的散青苗钱,就是司马光所谓“贷息钱”。征是追求。拒谏指的是不接受保守派的意见。以相当于而,有因而的作用。致是招致。天下就是天下人。怨谤,怨在于心,谤出于口。这句话是说,现在你所指摘我伪,是认为侵官,生事,征利,拒谏,因而招致天下人怨谤。只这一句话,概括了三千四百字的长信的主要内容。

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,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,以授之于有司,不为侵官;举先王之政,以兴利除弊,不为生事;为天下理财,不为征利;辟邪说,难壬人,不为拒谏。

以谓犹如说以为。于人主的于是从,于朝廷的于是在,于有司的于是给,都是介词。人主泛指皇帝,不是专指宋神宗。这句话说的几点都是普遍的道理,所以这里用泛指的人主。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,以授之于有司,法度是法令制度,两个之都代法度。议是议论,修是订立。于朝廷说明议法度和修之。古语文里,介词结构(介词和它的宾语)大都放在它所限制的动词后面,放在动词前面的很少。“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”,照我们现在的说法是:在朝廷讨论并订立法令制度。以相当于而。有司是主管衙门,主管官。古语文里,像“授之于有司”这样的动宾介宾的结构,现代语也不这样说。现代语不说交它给主管衙门,而说把它交给主管衙门,动词和介词连在一起了。不为,相当于我们现在说的不算是,和非有区别,非,是不是。举是兴办。先王指古先圣王。以是用,介词,下面省了宾语之,之代举先王之政这个措施。为天下的为读去声。辟是闢的简体字,排除的意思。邪说指反对新法,主张保守的论调。难读去声,是驳斥。壬是佞(nìnɡ)的假借字,壬人是巧言善辩、工于谄媚的小人。这句话是说,我却认为从天子那里受命,在朝廷讨论并订立法令制度,交给主管衙门,不算是侵官;举办先王之政,用来兴利除弊,不算是生事;为国家整理财政经济,不算是征利;排除邪说,驳斥小人,不算是拒谏。只这样一句话,干脆地彻底地驳倒了对方拿来指摘的根本的东西。其所以有这样的力量,就是拿明名实那个原则来衡量,证明你所加的名不合我所为的这个实。名实既然不明,你的指摘就是无理了。

至于怨诽之多,则固前知其如此也。

对方所指摘的侵官,生事,征利,拒谏,都不能成立;那么,“天下怨谤”又是怎样呢?这里明白告诉对方:怨诽的多,本来早就在意料之中了。“至于……,则……也”这个格式,是用在讲明白了一种情形之后,接着讲另一种情形是怎样的。至于就是起这样的承接作用的连词。诽就是谤。之是结构助词,在这里的作用是把有两个主要成分的结构简化为只有一个中心词,而别的成分退居附加语的地位。这样,字是多用了一个,结构倒更简单了。这也是由于语言本身的需要。这句话,如果说“怨诽多”,那是主谓结构,具备了完整句的形式。现在要说的是怨诽多就怎样,要求听(或看)这句话的人注意那个怎样,就把这个主谓结构简化,让人很自然地知道重要的意思还在下面。所以说用结构助词把一种结构简化,也是由于语言本身的需要。固是本来。前是早,也就是在事前。其指怨诽之多。上面概括司马光的指摘,一是说侵官,生事,征利,拒谏,这点已经驳倒了;一是说天下怨谤,这点就用“至于……”这一句话说明究竟怎样——本来早就在意料之中,不足怪。

人习于苟且非一日,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、同俗、自媚于众为善。上乃欲变此,而某不量敌之众寡,欲出力助上以抗之,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?

人是泛指,就是人们,包括下面的士大夫。习是习惯,动词。于是对于。苟且是因循,马虎,得过且过(苟且的另一个意思是乱来)。士大夫这个词是从更古的士和大夫两个词来的,指做官的人和没做官的读书人。用多,限制了士大夫的范围,这也见得话说得严密。“以……为……”,就是认为……是……。恤是顾念。同俗是和流俗一样。媚是容悦,依阿逢迎。自媚于众是自身取悦于众人,也就是向众人讨喜欢。善是好。上是皇帝,就是宋神宗。乃是却。欲是要。此,代上句说的情形。而,是表转接关系的连词,表示有了这样的情况,还加上一种同样的情况。《论语·先进》“季氏富于周公,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”那句话里的第一个而字就是这种用法。量是估量。不量就是不计,不问。以相当于连词而。抗是抵拒。之,代敌。则,相当于那么。何为是为什么,怎么。下面的而是句中助词。汹汹然,形容浮动的样子。这两句是说明怨诽之多本来早就在意料之中的根据。人们习惯于苟且不是一朝一夕了,士大夫多是以不顾国事、随俗、取悦于众人为善。皇上却要变更这种情形,而我不计敌人的多少,要出力帮助皇上,抵抗他们,那么那班人怎么不汹汹然?

盘庚之迁,胥怨者民也,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。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,度义而后动,是而不见可悔故也。

这两句话引历史事实,说明自己不因怨诽多而不行新法。盘庚是商代的王。商代从祖乙起定都在耿(在现在山西省吉县),后来都城被黄河水冲毁了。盘庚要迁都殷(在现在河南省偃师县),可是大家世族不愿放弃他们的土地,百姓也不明利害,不愿迁。盘庚诰诫他们,终究迁了。《尚书》里有《盘庚》篇,记的就是这件事。之是结构助词,它的作用前面讲过了。“……者……也”,……是……。“特……而已”,只……而已。胥是相,胥怨是对……怨,这相的意思不是互相。后世还有这样的用法,例如“相帮”。非,不是。“为……故”,为了……的缘故。其,他的,指盘庚的。其度的度是名词,法度、计划的意思。“度义而后动,是而不见可悔”是说明“不为怨者故改其度”的原因的,所以下面用“故也”。“……故也”前面讲过了。度义的度是动词,读duò,审度的意思。义是事之宜。动是行,作。是,是是非的是,就是对。可悔是行为的不对。做得不对就会悔,做得对就没有什么可悔的,所以行为的不对说可悔。这两句是说,盘庚的迁,怨的是百姓,不单是朝廷士大夫而已。盘庚不为了怨者的缘故改变他的计划,这是由于审度了事的宜不宜然后做,做的对,看不出有可悔的。

“怨诽之多”的说明,既指出了本来早就在意料之中,又说明了本来早就在意料之中的根据,还说明了自己不因怨诽多而不行新法的理由。这样的说明是无懈可击的。

反驳的话和要说明的话都说完了,接着表示变法的坚决态度。

如君实责我职在位久,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,则某知罪矣;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为而已,则非某之所敢知。

“如……,则……;如……,则……。”这个格式常用在这样的场合:如果出现某种情形,就这样做;如果出现另一种情形,就那样做。例如《三国志·鲁肃传》记鲁肃对孙权说:

若备与彼协心,上下齐同,则宜抚安,与结盟好;如有离违,(则)宜别图之。

(若就是如。备,刘备。彼,指刘表的儿子。)

这里“如君实责我……”这句话用这个格式,是表示:如果你这样说,我承认;如果你那样说,我就不接受。第一个以是拿,介词。以的宾语是“在位久,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”。介词结构放在它所限制的动词后面,前面讲过了。“大有为”是大大地有作为。“以膏泽斯民”的以是用,介词。下面省了宾语之,之代大有为这个行动。膏泽,动词,膏是肥,泽是润,使瘦的肥,使枯的润。斯相当于此,这些。斯和民连用,就结合得很紧,斯民就是民,百姓。“膏泽斯民”的意思是使百姓减轻痛苦,过好日子。罪是罪过。知罪是客气的说法,就是说承认。“一切不事事”,一切方面都不做事。前一个事是做,动词,后一个事是名词。前是以前,过去。而已是就算了,就罢了。已是动词。这个而已比“特……而已”那个格式里的而已分量更重。敢是客气的说法。知是知道,就是说接受。“非某之所敢知”,不是我所能接受的。“非某之所敢知”是判断句式,一般后面可以用也。但是这里不用也,语气更强,这里需要这样强的语气。可见用不用一个也字,也不是可以随便的。如果你责备我在位久,没能够助皇上大有作为来使百姓减轻痛苦,过好日子,那我就承认;如果说今日应当什么事都不做,守着过去所做的就算了,这就不是我所能接受的。司马光认为王安石生事,王安石却在这句表示态度的话里指出今日的问题是在做得不够,不在做得太多。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,非常有力地表示出坚决的态度。

这封信的主体部分就到这里止。

无由会晤,不任区区向往之至。

这是写在信的末了表示想念的话。“无由会晤”是无从见面。“不任……之至”或者说“不胜……之至”,是古时书牍里表示想念、感激之类的话的格式,意思是:有说不尽的……。任读阳平,胜读阴平。区区形容爱的恳挚,犹如说拳拳。向往意思是心向着。无从见面,有说不尽的拳拳之意,向往之心。末了这样说,见得朋友的交谊。

这封信,既作了非常有力的反驳和说明,又表示了十分坚决的态度。立场坚定,逻辑严密,语言精练。这首先由于王安石代表进步的力量,他的主张是对历史有推动作用的主张,还由于反驳的方法的高明(主要是对于来信经过分析、概括,反驳是拿对方不能不承认的原则做尺度,说明有根据有理由)。这才能够以这样少的文字对付对方三千四百字的长信的指摘。对司马光那样一个对象,有德望,有学问,熟悉历史政事,多识(zhì)前言往行,是政敌,又是朋友,王安石这样的答复真是恰到好处。

答司马谏议书

王安石

某启:

昨日蒙教。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,而议事每不合,所操之术多异故也,虽欲强聒,终必不蒙见察,故略上报,不复一一自辨;重念蒙君实视遇厚,于反复不宜卤莽,故今具道所以,冀君实或见恕也。

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。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今君实所以见教者,以为侵官,生事,征利,拒谏,以致天下怨谤也。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,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,以授之于有司,不为侵官;举先王之政,以兴利除弊,不为生事;为天下理财,不为征利;辟邪说,难壬人,不为拒谏。至于怨诽之多,则固前知其如此也。人习于苟且非一日,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、同俗、自媚于众为善。上乃欲变此,而某不量敌之众寡,欲出力助上以抗之,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?盘庚之迁,胥怨者民也,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。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,度义而后动,是而不见可悔故也。

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,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,则某知罪矣;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为而已,则非某之所敢知。

无由会晤,不任区区向往之至。